|
在高校资金普遍稀缺和各种需求无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同利益主体在学校经费分配博弈中引发摩擦成本不断上升情况下,需要通过高校自觉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和适合自身发展的预算管理模式,科学理财,不断注重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然而,依附型预算管理将使高校预算资金管理缺乏独立自主性,与高校独立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法律要求相违背。
预算管理理念缺乏自主性和管理上的独创性
依附型预算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上报性预算管理”,其管理理念缺乏自主性,只是按照财政部门的管理要求进行编制,无法真正按照服务于高校自身发展和战略规划的要求编制和执行预算,更无法开展管理创新,校长们的管理才能无法得到充分有效发挥。
编制原则违背了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规律
依附型预算管理几乎千篇一律地采取“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要求不得留有结余,这是一种典型的非持续发展的“期间管理”原则。没有考虑各期间资金需求的差异性和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如遇所需大额缺口资金,无一例外地都不得不靠银行贷款解决。长此以往,高校贷款的还债风险必然成为一种不可逾越的社会问题,最后不得不由各级政府帮着买单。但是,“新财务规则”开始允许事业单位留有结余,这是一种进步。
预算内容简单,缺乏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在预算编制中采取的是大切块的方式,由学校财务部门按照财政的要求独家编制,没有自下而上的过程,完全剥夺了预算主体在预算执行中的权利,预算缺乏透明度,最后形成只有少数领导大概知道的预算,无预算主体参与编制和知晓的预算,更无责任明确的可执行、可控制、可考核预算。
预算管理程序混乱,导致预算管理功能大大降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