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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由相关部门确立征信标准,使各地区的征信系统可与全国征信系统实现有效对接。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为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建立信用基础。中小企业信息库应包含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报表信息、经营方面的有关信息,还包括欠税、还款、法院判决执行情况等其他信用信息。在系统功能定位上,可提供批量筛选、自定义企业名目查询、报表统计分析等,与全国征信系统在功能上形成互补。
其次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利用企业信用记录,对企业的综合信用度评出若干不同等级,为政府部门监督、银行放贷、社会中介担保组织和投资经营者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最后要加快建立中小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通过信用等级评估,将各个中小企业按照信用等四类: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设立黑名单制度,将不守信用企业在各类媒介中曝光,加强新闻媒体监督,使企业不敢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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