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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层授意,自上而下逐级制定
一般由企业高层领导者讨论并授意秘书或办公室人员草拟整个企业的战略,然后逐级再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上级的要求发展这个战略。这一方式的优点是,领导层重视战略,有时间可以集中精力去思考战略方向。
二、领导层建立制定战略方案的业务单位
由设立企业的、具有一定权威的、赋予平衡各业务部门权力的“企业最高参谋部门”负责制定,或者由企业的规划部门负责制定。其好处是,业务班子,熟悉本企业情况,了解领导意图。
三、以战略事业单位为核心制定战略
在运用这一方法时,高层管理对各战略事业单位先不给予任何指导,而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战略计划。高层领导只加以检查与平衡,然后确认。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各战略事业单位受到的束缚较小,可根据所在事业领域的特点制定出切合实际、有利于竞争的计划。
四、企业与咨询公司合作进行
这种做法可以弥补自身的不足,取长补短,能否组织好、配合好,则决定这一方法的成败。
五、委托具有一定条件的单位制定
被委托的单位应是能负法律责任的、能严守企业机密的、具有权威的企业外部咨询单位,或发展规划部门,受委托单位向企业领导人提供可供选择的战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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