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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阿姨对我说:“上海本地人都不愿意做阿姨,因为阿姨低人一等呗!”虽然我一直是家政服务业的消费者,听了这话还是吓了一跳。在我眼中,我们只是单纯的商务关系,我付钱购买她提供的服务。若我嫌她的价格太贵,或者嫌她的服务不够好,就再换一个服务提供者;她也一样,若嫌我太过挑剔,或者对她态度不好,也可以转而寻找更好的客户。随着家政服务价格的一涨再涨,我早就暗暗担心自己将来也许不再有经济实力购买这项服务。事实上,欧美中产阶级也是买不起家政服务的。在欧美,家政服务业是服务业中的奢侈品,目标消费者是富人。
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这样理解家政服务业的。当我的亲戚知道有“阿姨”帮我做饭的时候说:“你们家有佣人啊。”
他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理解,还停留在封建时代。那是一个主子和奴才的“二元制”特权等级社会。两个人的关系中,只有你比我等级高,我比你等级高,我们俩等级一样高这三种模式。等级高,就意味着权力大,适用的法律和享受的权利也完全不同。极端一点,主子杀了奴才,什么责任也不用负;奴才杀了主子,就得五马分尸。
除了我的亲戚,有些公司的上班族也把“主奴”关系套用在自己和老板身上,总觉得自己比老板低了一等,抬头低头要看老板的眼色,因而总想着若有朝一日能自己开公司,成了老板,方能从这种“低人一等”的刀山火海里跳将出来。
这种想法可以说是很傻很天真。也许你只看到了小老板们趾高气扬训斥员工的那一面,没看到小老板们点头哈腰央求供应商和客户的那一面。在那个时候,小老板奴颜卑膝的样子,比起公司雇员们,才是“奴才相”十足呢。因为这个时候,公司雇员大不了撂挑子走人:老子不干了!小老板怎么撂?难道眼睁睁看着已经投进去的钱打水漂?更何况说不定还有债务要还呢?
商业社会将职场人际关系简化为买与卖,然后用法律保证双方的责权利对等。你的老板比你赚得多,权力比你大,是因为他担的责任相应的也比你多,投入的人脉与时间也比你多得多。当然,偶尔老板犯的错,让下属承担了,这是商业社会游戏规则的一部分。但这不是因为他是主子,你是奴才,而是因为金钱社会里的利益算计,也许这样公司的利益损失更小。但你若有证据,可以另外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赔偿。这就像很多小公司老板付了钱之后,发现客户卷款而逃了一样。
选择在公司任职,还是选择自己当老板,意味着两种生活方式。至于你把你和公司的关系理解成“主奴”,还是“商家与客户”,还是“供应商与商家”,这其实都不尽准确。不如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你投入全部的热情,把自己训练成人见人爱的员工。那时候,不管你把公司看做主人也好、供应商也好、客户也好,他们很可能都想求着你留下来。因为若是你走了,他们再也找不到性价比比你更高的员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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