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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是国际商会(ICC)于1992年在法国巴黎发布的第458号出版物,旨在规范国际贸易惯例。本质上,它是一种在非附属银行协议下保证交易合同付款的方法,即通常所说的"先付款"–稍后再讨论。从贸易协议受益人的角度来看,URDG非附属协议比附属协议提供更多的安全性,因为它们通常是无条件的,无需为付款提供额外文件。曼恩持有由URDG规则支持的全球直接担保,也为受益人提供了更多的担保,因为它们通常由主银行直接签发给受益人。间接担保是这些交易规则的另一部分,当主银行指示受益人国家的当地或开证行进行交易或担保时,此类二次交易被认为不太安全,因为实际付款的指示行或主要银行必须向授权索赔的开证行或当地银行出具反担保函由国际商会制定的URDG规则虽然是自愿的,但该组织自1919年开始在国际贸易惯例中建立,在140多个国家开展业务,并在86多个国家的商业纠纷国际仲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际商会世界理事会的结构与许多联合国组织相似,大会由主要的政府间企业高管组成,以及国家委员会,指定出席理事会的代表,其中包括一名秘书长,由世界理事会任命并领导国际商会与联合国各组织的联系包括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对URDG规则的承认,尽管如此,国际商会在国际舞台上确实有相互竞争的组织,特别是在确定银行协议的仲裁和调解方面,国际金融领域的其他著名组织包括美国仲裁协会、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和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给予联合国常驻观察员地位,这意味着这些规则和政策是根据惯例被接受的,但《联合国宪章》没有关于代表权或表决权的规定,也没有对这种以国际商会为基础的协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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