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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巴塞尔协议,银行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三大类。信用风险指债务人未来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可能性,市场风险则是指因为利率、汇率等市场因素波动而引起的金融产品价值或收益的不确定性导致的风险,而操作风险则是指由于人员因素、流程因素、系统因素以及外部事件引起的风险。比如,人员的操作失误、银行内外勾结、流程设计不合理、流程执行不严格、系统失灵、系统漏洞、外部欺诈、突发外部事件以及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等。
已有的研究表明,从银行的业务线来看,交易和销售、零售银行业务、商业银行业务是造成操作风险损失的主要业务线,三者合计比重达到73%以上。特别是零售银行业务则是发生操作风险事件最多的业务线,其比重达到60%以上。
虽然操作风险概念的提出有很长的历史,但真正被银行管理层重视,往往是在操作风险事件暴露之后。“去年下半年开始陆续爆出的江浙地区银行员工因参与民间借贷卷款潜逃事件,就是典型的银行操作风险。”一位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
“中国银行业,尤其多数中小银行就像一个看起来很健康的病人,表面上看资本充足率达到较高的标准,实际上内部管理的提升还需要有很长的路要走。”从事多年银行风险管理研究、现任北京银联信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杨海涛表示。
操作风险的暴露,从更深层次上,也反映出商业银行增长模式的问题。在规模和利润压力下,管理者倾向于以粗放经营来获取短期利益,各商业银行业务的差异性不大,市场与产品的类型不够丰富,技术含量较低,又反过来加剧了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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