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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3 10: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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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与一般预算收支管理
原则上讲,政府非税收入一般有特定目的,因而,其使用原则上必须从特定用途出发。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非税收入的取得与使用往往会发生时间与空间上的矛盾。因此,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一个统一的管理架构,特别是与一般预算收支捆在一起,相互调剂,统筹安排,是解决政府非税收入取得与使用在年度间与地区、项目间出现不平衡的有效办法。
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可以在两个层次上实现上述目标:首先,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算后,有利于各部门单位按照收入的特定用途,从自身要求出发,合理调度,安排资金的使用,特别是在部门单位预算专项经费安排有一定“缺口”的情况下,政府非税收入对于弥补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缺口”,保证部门单位行使其职责的需要,具有直接的意义。其次,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打通了政府非税收入与一般预算收入之间的联系渠道,使得政府非税收入余、缺凋剂有了更大的空间。
更为重要的是政府非税收入标准的确定大都按照受益者的受益程度或收益外溢情况来确定的,因而,政府非税收入的使用本身就与一般预算资金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将政府非税收入与一般预算资金捆在一起,统筹安排,是政府非税收入资金使用管理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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