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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冯卫东认为,部分PE只宣传成功案例,报喜不报忧,导致PE被认为是暴利。
一位PE董事总经理表示,相继有人民币基金因投资退出、清盘而遇到不同地税的不同税收标准、包括分红分配而引起的利益纠纷,成为PE税改的推动因素。
现在PE背后合伙人的性质很多,有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非居民企业纳税人、自然人等多种,其适用的税率和计算方式各有不同,本次由国税总局牵头,将统一并升级现有税制。
新政的草稿,计划企业在一级市场进行每一轮融资后,其原始投资人都将强制缴纳本次溢价的税款,直至该企业上市,并将以该企业IPO挂牌价为最终溢价标准,累计缴税,无论其原始投资人是否在上市后套现退股。
消息一出,PE行业震动。赛富基金创始合伙人阎焱率先通过微博表示,中国的政策制定者们有很多是行业的外行。制定政策时又不征求从业者的意见,就会扼杀整个行业。
令行业震动最大的莫过于对“未兑现收益”缴税的合法性,业内多数人士依然坚持“账面浮盈不等于收益已经实现,不应缴税”的观点。一位税收专家称其为“预缴税”,这种“预缴”形式并非没有先例。
他指出,当税务部门预计第二年的税收预算紧张,就会预先通知缴税企业提前按照预计的当年收入,在当年年底先缴纳一部分所得税,并在第二年3~5月份正常缴税期缴纳余额,仅是将缴税点提前,形成阶段性缴税。
PE“预缴税”形式,即在PE获得未兑现的预期收益时,明确缴税义务,并将视PE投资及被投股东的实际情况延后征税时点。
一个现实问题是,很多企业创始人是否能够拥有足够现金来支付,是否会形成因原始股东因无钱缴税而产生被迫卖“老股”以套现缴税的过激情况,是否有能厘清在没有公允价值情况下作出的企业溢价判断标准。
另一方面,新税制实则让2010年和2011年发行的基金负责人惴惴不安。他们担心的是,不管是资金全额到位还是半数到位,有可能会面临着需要打散基金结果重新设立公司接盘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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