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实现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发展的平衡发展,是促进中央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2、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实现"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激励层层连接"的制度保障;
3、通过完善考核体制、机制,促进集团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和最终完成,不断提高集团的战略管理水平,增强集团管控力和执行力;
4、实现责任链条的全方位覆盖,尤其是完善对企业副职、职能部门的考核制度,消灭薪酬分配的平均化倾向;
5、实施全员业绩考核,是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重要举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