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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的客观性
风险的客观性,首先表现在它的存在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从根本上说,这是因为决定风险的各种因素对风险主体是独立存在的,不管风险主体是否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在一定条件下仍有可能变为现实。其次,还表现在它是无时不有、无所不在的,它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潜藏于人类从事的各种活动之中。
(2)风险的不确定性
风险的不确定性是指风险的发生是不确定的,即风险的程度有多大、风险何时何地由可能转变为现实均是不确定的。这是由于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准确预测风险的发生。
(3)风险的不利性
风险一旦产生,就会使风险主体产生挫折、失败、甚至损失,这对风险主体是极为不利的。风险的不利性要求我们在承认风险、认识风险的基础上,做好决策,尽可能地避免风险,将风险的不利性降至最低。
(4)风险的可变性
风险的可变性是指在一定条件下风险可以转化。风险的可变性包括以下内容:
1)风险性质的变化。
2)风险量的变化。
3)某些风险在一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被消除。
4)新的风险产生。
5)风险的相对性。风险的相对性是针对风险主体而言的,即使在相同的风险情况下,不同的风险主体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是不同的。风险主体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是不同的,主要与收益的大小、投入的大小和风险主体的地位以及拥有的资源量有关。
6)风险同利益的对称性风险同利益的对称性是指对风险主体来说,风险和利益必然是同时存在的,即风险是利益的代价,利益是风险的报酬。如果没有利益而只有风险,那么谁也不会去承担这种风险;另一方面,为了实现一定的利益目标,必须以承担一定的风险为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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