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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8 10: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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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算外资金的财务管理
所谓预算外资金的财务管理,就是预算外资金收支营运过程中的特有属性,特有本质。具体地讲,是预算外资金运动客观规律,根据国家政策,法令和财务管理制度,通过收支划分,财务核算和投入产出分析等工作,正确地组织和调节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投入产出过程中的财务关系及体现的利益关系,是对预算外资金行使提留、控制、管理与调节等职能的总称。预算外资金财务管理的实质,是其收支营运过程中,用货币的价值形式而存在的资金运动。加强预算外资金财务管理,应该以提高财政的宏观能力为首要目标,特别是部分预算外资金是通过侵蚀国家预算内财力而获得的,而且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给财务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加强预算外资金财务管理尤为必要,加强预算外资金财务管理的目标还在于提高预算外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外资金财务管理从以下几点来做:
1.综合财政计划管理。继续研究和编制综合财政计划,促进预算内外资金的结合使用,并通过编制综合财政计划,统筹安排、合理运用预算内外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搞好预算内外资金的综合平衡,进而促进整个社会财力的综合平衡。目前已经试行综合财政计划的地区,要进一步总结完善,扩大试行范围;还没有试行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步骤地试行综合财政计划管理。
综合部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编制综合财政计划,而由业务部门来负责预算内资金的安排,并由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共同核定单位预算外收入应抵财政预算拨款的数额,切实减少财政预算拨款,由综合部门根据有关业务部门的意见和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情况,在统一平衡的基础上,汇编综合财政计划。
预算外资金,在使用上,可以同预算内资金一起,统一计划,统一安排,统一使用,在保证预算外资金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还可以把这部分资金纳入统一的国家预算之内,保证国家计划控制和整个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同时,各项计划、财政、金融等部门,也要对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方向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指导,协助主管部门和单位把资金安排使用好。
2.专户储存。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实行专户储存管理,一方面能满足单位及时合理地使用,又能引导资金的合理流量和流向,减少了不合理开支;另一方面运用财政信用手段,对间歇资金进行融通,用活了预算外资金,支持了各项事业和生产的发展,这种管理办法,经过各个地方多年来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财政部门对于预算外资金要实行专户储存问题已经多次强调过,先后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中央事业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的通知》(1988年)、《财政部关于对中央事业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全面实行财政专户储存的通知》(1989年)、《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1993年)等等有关文件。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意见:
(1)各级财政部门要不断完善和发展财政专户储存管理,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各项行政性收费,专项事业收费、各种基金以及乡镇一级的预算外资金,全面纳入财政专户储存管理范围。
(2)要进一步完善专户储存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管理制度,搞好服务工作,简化审批手续,方便存储单位使用资金。
(3)要在保证存储单位使用资金的前提下,利用财政专户储存的间歇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由于财政专户储存管理工作的综合性较强,与单位预算内资金有着紧密的联系,需要各级财政综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努力,齐抓共管,综合部门负责预算外资金的专户储存、资金收付及会计核算等管理工作,业务部门可根据单位预算安排情况,提出运用预算外专户储存间歇资金支持生产和事业发展的项目,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搞好协调和合作,把专户储存管理工作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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