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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回收期
“动态回收期”的对称。资本预算决策中,在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回收初始投资所需要的时间。一种非贴现资本预算决策指标。静态回收期的计算需要按照时间顺序对各期的现金流量进行累计,累计额达到初始现金流量时的时间即为回收期。通过计算静态回收期进行资本预算决策的方法,称为“静态回收期法”。“静态回收期法”决策的规则是接受回收期小于要求回收年限的项目。静态回收期法计算简便,并且容易被决策者理解。投资回收期越短,则该项投资收回就越快,在未来时期所冒的风险就越小,方案越有利。这种方法的缺点是护士了货币时间价值,而且没有考虑到回收期满以后现金流量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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