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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保险公司属于业务规模不大,经营时间不长的公司,大多把业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缺乏系统规划,往往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制度,造成公司内控制度多且杂,无法形成完善的内控管理需求。秉承内控的原则,公司在事前应从下述方面着手建立和完善内控管理的体系。
(一)内部控制制度要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对内部控制做了明确界定,内部控制是由于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中小保险公司在管理制度还不健全、人员管理能力还有限的情况下,全员参与对内部控制显得尤为重要了。
(二)内控建设制度要符合保险企业发展规律的原则。根据保险的基本原理和大数法则可知,保险公司在不同的业务规模情况下,数据稳定性、抵抗风险能力差异较大;同时,保险公司经营的产品不同,风险管控的要求也不同,建议中小保险公司在制定内控制度时,应与行业规律和企业目标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加以调整。
(三)内控体系建设要坚持重要性与成本效益原则的要求。重要性原则要求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成本效益原则要求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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