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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记者从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推进会获悉,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将选择部分市和省直部门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政府绩效管理主要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能、完成工作任务以及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过程、实绩和效果实行动态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改进政府工作、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效能的一种管理理念和方式。
此次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共分七个方面:太原市、长治市开展政府及政府机关绩效管理试点,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评价考核,强化对结构优化、改善民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国土厅、农业厅、质监局开展省直部门工作绩效管理试点,重点考核职责履行、行政效能、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管理、改革创新等方面内容;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厅开展节能减排政策落实情况绩效管理试点,对各市和企业在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污染减排、生态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工作过程、工作结果进行绩效考评;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绩效管理试点,围绕落实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考核指标,进行绩效量化考核;水利厅开展大水网建设绩效管理试点,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资金使用、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绩效考评;住建厅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绩效管理试点,对各市保障性住房开竣工目标任务、建设进度、土地供应、资金筹集、工程质量、准入审核、分配运营、退出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财政厅开展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试点,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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