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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花旗与东方证券 在华组建投资银行合资公司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8-9 08:46
标题: 花旗与东方证券 在华组建投资银行合资公司
   花旗集团(Citigroup Inc., C)与东方证券(Orient Securities Co.)周一在中国正式组建了合资投资银行东方花旗证券(Citi Orient Securities Co.),由此终于得以涉足快速增长且回报丰厚的中国资本市场。

   东方证券的总部位于上海。

   花旗集团今日早些时候发布公告称,东方花旗证券将使得花旗可以参与中国大陆的股票及债券承销业务。

   花旗集团亚太地区首席执行长卓曦文(Stephen Bird)在回应道琼斯通讯社(Dow Jones Newswires)提问的电子邮件中表示,东方花旗证券已经稳拿接近50笔A股首次公开募股(IPO)的承销合约。

   东方花旗证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亿元(合1.26亿美元),花旗集团将持有合资公司33.3%股份,这是外资公司在华参股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上限。

   卓曦文对记者们表示,东方花旗证券还将从事能源、汽车及娱乐等行业的兼并收购咨询业务。

   他称,尽管此前其他许多全球性银行已在中国组建了合资企业,但就中国资本市场而言,花旗的进入并不算晚。

   卓曦文表示,中国需要一个规模比现在大得多的资本市场,十年之后看,2012年将仅是一个开始。他还称,中国的投资银行业务是一场“马拉松”,而不是一场“短跑”。

   其他跨国银行,如瑞士银行(UBS AG, UBS)、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 & Co., JPM)、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 MS)、瑞士信贷集团(Credit Suisse Group AG, CS)、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AG)、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 Group Inc., GS)等,早在过去几年与中国证券公司合作成立了合资企业,以便在中国蓬勃发展的投资银行界占据一席之地。

   卓曦文称,花旗集团将来可能会增持对合资企业的股权(目前持股比例为33.3%),但前提是获得监管批准,同时合资企业必须先经营两年。他表示,若两年下来经营状况良好,就可以申请增持。他称,对该合资企业非常满意,所以在程序明确且获得允许的情况下很希望能够增持。

   花旗集团中国区首席执行长欧兆伦(Andrew Au)周一表示,该行在中国的第50家网点将于周二开业。

   卓曦文还称,除了现有的客户、企业银行和理财服务等业务外,该行还将很快在中国推出独家品牌的信用卡。花旗已于2月初获准在中国发行该行自己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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