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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增值税扩围导致运输行业税负增加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7-24 09:08
标题: 增值税扩围导致运输行业税负增加
    日前,高顿财务培训旗下的高顿研究院发布《增值税扩围之物流行业调研报告》。该报告显示,增值税扩围之后,对于以仓储为主的物流企业,税负降低,而对于以运输为主的物流企业来说,税负反而增加了。

    该报告显示:我国物流行业,内资企业占7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7%; 外商投资企业占14%。在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10%;私营企业占26%;股份有限公司占10%;有限责任公司占28%。2010年物流企业人均利润为14.5万元,比上年增加3.4万元,增长30.4%。其中,综合型物流企业人均利润最高为17.5万元,运输型企业为13.2万元,仓储型企业最低仅为5.2万元。

    数据显示,2010年物流企业主营业务利润比上年增长100.3%,盈利企业占全部调查企业的91.6%,所占比重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物流企业盈利水平明显提高,调查物流企业收入利润率为11.4%,同比提高5.9个百分点。其中,收入利润率大于10%的企业占41.4%,同比提高10.4个百分点;收入利润率小于3%的企业占32.8%,同比下降9.6个百分点。

    但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后,这一局面将发生改变。

    该报告援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测算显示,以从事运输、仓储、快递和货代一种或者多种业态的物流企业的65家样本企业测算,物流行业在2008-2010年年均营业税的实际负担率是1.3%,其中运输业务负担率为1.88%。

    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根据国内某大型零单物流企业的测算显示,运输行业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增加了2—3倍,这对于平均利润率只有3%左右的运输业来说,压力还是很大的。

    该报告指出,在上海率先试点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总体上还是起到了优化税制结构,推动了结构性减税进程的作用,是中国税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相关企业得到了切实的优惠,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对于一部分企业,特别物流企业的税率,进项抵扣的细节方面的状况还是有待商榷的。这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上海市有关部门2月决定,将在“营改增”过程中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即在上海营业税转增值税试点过程中,将对物流企业税负按新旧办法进行衡量,如果企业税负增加,则将增加部分返还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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