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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全国首个《机关绩效管理》地方标准审定会在南宁召开并顺利通过审定。标志着广西实行机关绩效管理,已率先在全国走上标准化之路。
据悉,《机关绩效管理》标准由自治区绩效办、自治区质监局共同起草制定,分为总则、目标制定、过程控制、绩效评价四个地方标准。内容以落实重点工作为目标,以考核工作实绩为重点,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考评体制机制为手段,抓住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等关键环节,严格考评标准和程序,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复旦大学、广西大学,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厅、药监局,广西标准化协会等单位专家组成的审定组认为,《机关绩效管理》标准内容完整、科学、合理,符合广西绩效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据了解,广西政府机关绩效考评工作从2008年起,在17个政府厅局,8个地级市进行试点,到2010年的考评范围全覆盖,在区直机关88个厅局,14个设区市进行考评,有了较好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基础,形成了具有广西特色的政府机关绩效管理模式。有关专家表示,《机关绩效管理》的制定有利于各级机关提高整体绩效和能力,促进我区政府机关绩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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