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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生活周刊:从每个个体来说,肯定希望养老制度对自己最有利,自己从中获得利益的最大化。我前两天特意去了石景山的八角社区,那边首钢的退休职工特别多。以其中一个很有代表性的职工情况来说,他2004年退休前,每月工资才600多元,退休后每月有1300多元,现在每月能拿到2100多元。每个人都希望从体制里尽可能多的获益,但是当这项制度上升为一个全社会的公共政策时,我们追求的最大目标是什么?什么样的养老制度才是最理想的
郑秉文:你说的这些首钢工人,是不是对自己的退休待遇并不算满意呢?
三联生活周刊:他们表现得不是特别满意,因为和那些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公务员相比,他们觉得自己太少了。但是实际上,与他们以前的收入相比,感觉他们对现状还是高兴的。
郑秉文:这里边既涉及养老体制的实际效果,也是一个社会的福利水平怎样设定的问题。退休后收入比工作时还高的情况,说明了我们国家初次收入分配存在不合理的现象,所以才会”倒挂“。如果一个社会退休后的收入更高,那人人都期盼着早退休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从福利水平的设定来说,任何一项福利制度,对劳动力市场多少都有扭曲作用,但是没有一个国家选择对劳动力不保护的。这其中的分歧只是在于保护模式的选择,保护多少的抉择,完全不保护的国家几乎没有了。所以,社会保障制度的过度与不足都不好。过度的福利会阻碍社会的发展,是个人行为的麻醉品,比如欧洲一些陷入高福利的国家。但是如果对劳动力的保护与社会特质的需求相差很大,会直接影响人们的心理预期,影响消费者信心。从这个角度来说,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预期也会影响经济增长方式。温/家/宝总理说,信心比黄金还重要,用在这里也特别合适。一个好的养老制度预期,并不是说人人都盼望早退休。好的制度应该让人们预期到制度的稳定性,从而获得稳定的合理的保障,比如,晚退可以拿到较多的退休金,早退拿到的退休金少。
现在我国的养老制度并不透明,个人不知道自己到底吃不吃亏。制度应该给人的第一预期是信任,这个养老制度应该是中性的、精算的,而不是”杀富济贫“式的再分配。我不主张加大养老金的再分配功能,而是按照个人缴费的不同,体现”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原则。这是目前养老保险制度应该体现的特质。在覆盖面狭小的条件下,杀富济贫的制度不利于扩大覆盖面,而目前我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扩大覆盖面。
三联生活周刊:你提倡的延迟退休能够有效缓解养老金缺口造成的压力吗?
郑秉文:延迟一年退休意味着两年的功效,一面是延迟一年拿退休金,同时又多了一年的缴费,所以是两年的效果。至于能对支付能力提高多少,需要详细测算。要假定一些条件,比如目前统账结合的制度结构是否需要变化、个人账户是继续做实还是像现在停滞下去,生育政策是否调整等等,都会对提高退休年龄的效果有影响。
在现收现付的制度里,我前边提到有三个参数是最重要的:替代率、缴费率和退休年龄(即制度赡养率)。降低替代率或提高缴费率,都能增加养老金收入,但是我们替代率还有空间降低吗?而且政府的目标是提高这个参数,而不是降低。我们的缴费率在世界上算高的了,不该再往上调了。
再看退休年龄,经过比较后,发现只有这个参数是有空间调整的。据最近报纸披露的数据,我国男女平均退休年龄仅为53岁。北欧国家男女同龄67岁退休,西欧大部分国家是男女同龄65岁退休,分别比中国多10年以上。再看寿命预期,我们仅仅比这些国家短两三年或三四年,这可以看出退休年龄的空间男女平均有10岁以上,所以这个参数是可以动的,并且很急迫。但提高退休年龄不是一年两年能完成的,要把这些年龄分散到一个很长的时间表里,渐进式地提高,让人们有个较长的心理适应过程。
三联生活周刊:现在我国很多年轻人在为找工作发愁,如果老年人延迟退休,是否会挤压我们的就业市场呢?
郑秉文:我国退休年龄较低,但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人退休后二次就业。对于打工单位来说,不用再为这部分人缴纳养老保险;对于参保者来说,可以领取免税的养老金,个人不用再缴费,在外打工还多了一份收入;只有国家是不合算的,是利益受损的。当然,国家利益受损最终也损害其他参保者的利益。
我国早退休现象造成的二次就业比例相当大,但是到底具体数字是多少,目前还缺乏有效统计。这部分人工作时收入不一定有保障,退休后领取的退休金可能有一千七八百元,加上在外打工的钱,收入比工作时大大增加。这部分人实际上占了制度的便宜,但是他们对养老保险制度仍然很不满意,因为制度内存在很大的不公平,比如与事业单位相比就心里很不平衡。算上这些二次就业的人口,延迟退休给就业市场带来的压力,并不会特别大。从另一方面看,虽然延迟退休年龄对新的就业岗位肯定有一定程度的挤压,但是晚退休的人群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他们的消费可以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另外,从经验数据看,北欧国家退休年龄高达67岁,它的失业率并不比希腊更高,甚至还低于希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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