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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有些部门审批的项目才开始动工,意味着这些资金将在这两个月时间集中划拨出去。”华南地区一位地方财税局人士坦言。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年底预算拨款未用完者,相关款项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
但这还不是“突击花钱”的唯一原因。 按照通常做法,如果某单位相关项目支出当年预算拨款8000万元,但全年只用了6000万元,通常下一年度对此项目的拨款也会锐减至6000万元。
为了自己部门明年的“利益”不受损,很多预算单位通常都会采取将当年预算全部用完的策略,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年底扎堆“突击花钱”。
10月份全国公共财政支出10508亿元,与去年同期8617亿元相比,增加了21.9%,远高于去年6.7%的增幅。市场预测,政府在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仍会出现。
我国现行《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这一规定使预算年度和纳税年度的规定相一致。目前的做法是,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政府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本级政府可以先按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支出。而“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是指上一年度同期预算安排用于各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业务经费等必须的支出数额,而新增项目大都是在预算批复下达后才开始支出,这样就造成了一些资金支出的延后。实践中,由于资金到位还需要一个过程,新增项目支出很容易拖到下半年才能得到执行。
“目前预算批复和单位财政资金使用存在脱节的现象。多数情况下,在全国人大批准中央财政预算之前,项目支出中一般只有延续性项目按一定比例预拨部分资金,新增项目大都在预算批复下达后才开始支出,这就使一些资金只能延后支出。”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
支出难“有效”
显然,“突击花钱”是现行预算管理体系造成的“制度性”结果。执行不规范和预算覆盖范围不全面,除了浪费,更是降低了财政支出的效率。
此前审计署对财政支出资金的审计工作显示:从2008年~2012年审计工作报告中的“财政管理审计”看,五年内财政管理领域屡查屡犯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支出预算领域。
2007年、2011年和2012年的报告中显示,公共财政预算的支出列报不完整,不规范,共涉及资金达484.07亿元;2010年~2012年的报告指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不规范,截止到2011年和2012年年底,分别有4100户和4000户中央部分所属企业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中2012年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央属企业资产占中央非金融企业的11%。
而目前预算绩效管理不仅在部门之间,同样体现在项目和工程上,作为支出预算的最小单元,项目预算执行的绩效直接影响政府整体的支出绩效。
“其实从地方讲,也希望能有一些对地方建设有利的项目上马,能把钱用到刀刃上,但是现在政府考核机制压力,特别以GDP增速为标准的考核,迫使一些地方只能先要钱后上项目,造成资金沉淀,降低预算绩效。”一位地方财税局人士表达了他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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