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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解决房地产问题的杀手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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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0 09:38: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见报上“任志强:贾康糊弄老百姓 ,房产税势必推高房价”的报道,忍不住想说两句,倒不是怕贾康被“大炮”轰,这两年贾康推房产税抗击打能力大提高,主要是担心任总“露怯”,强者哪有不同情弱者的?再说“民间房价局任局长”还有那么多“粉丝”,万一买了房,房产税推出价却跌了,晚节不保又对不住朋友。做为老相识,不能不救。

   房产税是解决房地产问题的杀手锏。其特点;

   一是地方税,以美国为例,税率1—3%,各地方掌握,税率低税源就多;反之税源流失。

   二是无房产税时政府卖地,卖一幅少一块,所以一定要卖高价,导致房价居高不下;推出房产税,卖地是卖一幅多一块(税源),卖的越多税源(收)越多,地方政府改土地财政为税收财政,走正路收大钱。

   三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和内华达州的房产税率都是2%。300万的房子一年要缴6万元税,而且年年交,永远交,你还想多买房吗?反之,当地卖出一套300万的房子,政府一年就多收6万元税,而且是年年征,永远征。你就不想把卖地的收入从一次性捞血本的高价变成细水长流的低价,源远流长吗?把卖地成本从一次性摊销分到30年以上的房屋同步折旧中去,多卖房扩税源。假设只按10年分摊的最保守政策,即用现在十分之一的土地价格卖地,你说那地产商算的土地收入占一半的房价能不跌吗?而对地方政府来说即降房价,又增税源,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堤内损失堤外补,除非傻瓜省长、市长,没有谁不愿意。当然对地方首长的考核要和其培植的税源和政府资产负债表挂钩。要让他觉得不是“为人作嫁”才行。

   四是征收办法要稳妥,措施有二,第一,新老划断,为顺利推出,可从2013年1月1日起,各地先对新销售和转让的房子征收,老房不动,探索积累经验;从2014年起再对现有私人住房进行征收。最终实现全覆盖。第二,根据美国房产税实践,要征就要一律征收,买得起房子就得交得起税,所不同的是根据中国国情,可考虑根据房屋价值不同采用不同税率,如:500万以下采用1%税率;500万---2000万适用2%;2000万以上适用3%。对特困家庭可先征后返,收支两条线,年年填表过关。

   五、对推出房地产税前高价买房的人,在2014后年核定房价时,可参照2013年征收房产税后土地出让金10年或20年摊销比例价格核定纳税价。

   六、关于70年使用权非私产征税,内部多次讨论,一致认为,到时除了延长使用期限并最终归私人所有,别无他途。而推出房产税有利加速这一合理进程。

   我不赞成贾康“一套免,二套每年1%,三套每年10%”方式,那样会使无数好家庭“一分为二”或“一分为三”,发生“离婚不离家”的“贾康房产税后遗症”现象,导致好人干坏事就令人遗憾了。

   但贾康兄绝没有如志强兄所说“糊弄老百姓”,房产税推出势必遏制高房价,并彻底解决房地产乱局。

   这几年志强兄得势,闹得“总经理比总理大”,那是因为遇上了忠厚的温总理,要不是白岩松“小人”挑拨离间,温总理才不会搭理你?即使不高兴仍是那么温柔,先是用货币政策靠银行控制房价,可银行和房地产商这哥俩“贼鼠一窝”,失效是必然。再靠地方政府限房价,更有让人自断老财路,又不给新财路,岂有不阳奉阴违之理。最后还是回到用行政手段限购,靠发改委搞行政大检查最顺手,可那是旧体制,没人相信那是正确的治本方略,也没人相信会长久。所以才有了任大炮,逮谁轰谁,因为根据这几年他与“政策”博弈的体会,这支共军没有谁值得他放在眼里,所以你出什么招,我闭着眼也轰你,还就真的是胜多败少。要不他任志强凭什么前几年被骂的这么惨,这几年却“蹿红”,讲酬暴涨、粉丝众多不说,还成为了女青年的“老汉”(年龄偏大一点的血性男子汉简称)偶像。

   当然也有人说,这几年政策与市场作战失利,没有靠财政政策调房价及时推出房地产税,另有隐情。因为推出房地产税的前提是先要摸清每个人名下的房产数量,而官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家庭财产公示弄不好是“要命”的事,再者说,房地产推出房价会下跌,怎么也得等我的房子卖掉再推才行啊。

   总之,房地产税这一杀手锏,我早在2008年和央视评论员杨宇在央视做节目时就明确指出,解决中国房地产问题唯一的方法就是按市场规律办事-------尽快推出房地产税。可三年过去了,真不知在等什么?期盼18大早日召开,让任大炮早日“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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