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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详解“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其中一部分表示银广夏、蓝田股份、北生药业财务造假的重要现象就是业绩与现金分红的不匹配,认为如果强制规定分红的比例,那么将能够遏制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本栏认为,如果仅仅为了遏制造假,只需审计其现金流量即可,无需用分红来遏制。
上交所的意思很明确,如果上市公司的业绩实实在在,不是通过造假手段得来,那么就有能力进行现金分红,像佛山照明、双汇发展,不断给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其业绩绝不会来自于造假。这个逻辑没错,但是如果造假上市公司摸透了管理层的门路,甚至可以利用这一规则。
假如一家上市公司有意通过造假获利,那么其大可以连续三年进行力所能及的现金分红,并把利润做得中等偏上,然后申请再融资。根据管理层的规定,持续现金分红达到一定比例的上市公司,可以享受再融资绿色通道。而且由于该公司持续现金分红,也不会被管理层怀疑业绩造假,于是再融资充分弥补了公司因分红而损失的现金。
有了更多的钱可以继续分红,继续再融资,只要报表可以随心所欲,那么这个游戏就能持续下去,这其实又是一个庞氏骗局。所以本栏认为,通过现金分红遏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
如果说管理层希望通过现金分红规定来遏制财务造假,就算能够行得通,也属于杀鸡用牛刀。其实管理层想知道的只是业绩出众的上市公司是否真的赚到了那么多的钱,这只需要通过查看银行账户看一下是否真的有那么多钱也就行了,倒不用非得分给投资者才算真实。
其实,也有很多企业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业绩很高,却真的不愿意分红。例如以前高速成长的苏宁电器,全部的利润都用来开设新店,先开店要紧,否则苏宁电器也不能在短时间内在全国开了那么多家店铺。如果按照业绩好而不分红就是造假的逻辑,那么苏宁电器恐怕也难以逃脱,所幸苏宁电器就在老百姓的身边,才让投资者能够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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