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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新社报道称,死亡者名叫WU-SHEGNZAI,51岁,是矿上管理人员,他和另一名年轻中国员工躲入矿井,被骚乱者推下的一辆矿车砸中身亡,另一名矿工受伤,直接肇事人是一名未成年人,而参与骚乱的既有矿工,也有附近村民和其他人员。而中新社援引科蓝煤矿经理梅新培的话称,受害者名叫吴生崽,江西乐平人,是矿井带班。
科蓝煤矿-赞比亚-中资公司-矿工骚乱,这都绝不是什么陌生辞藻:2010年10月15日,正是这家煤矿的监工吴玖华、肖利山,在面对矿工骚乱时用猎枪向人群设计,导致11名矿工、1名围观群众受伤,引发轩然大波。
当初曾引发赞比亚国内政治狂潮,和欧洲(主要是英国)舆论连篇累牍“中国新殖民主义”口诛笔伐的科蓝枪击事件,最终在各方努力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事人(包括开枪的监工和冲砸矿山设备的当地人)都受到法律追究,科蓝矿方则承诺改善员工福利,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和改善管理。如今两年不到,何以又出了更大的事?
上次科蓝工潮的症结,主要是薪资问题、管理问题和安全生产问题。
旧的赞比亚《劳动法》规定,雇主必须向雇员提供住房,或支付住房补贴,其标准为基本工资的30%。雇员有权得到7万克瓦查(约合90元人民币)的午餐补贴,除非雇主提供足够免费饭食。雇员工作岗位与他的住处半径超过了3公里时,将得到8万克瓦查(约合100元人民币)的补贴,除非雇主提供交通工具。在雇员生病时对其提供诊疗和药品,必要时提供到医疗单位的交通工具。雇主还需要为雇员缴纳养老基金。雇员每周工作时间不应该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付薪,公共假日或是周日(非正常工作日)工作,可得到小时工资的双倍薪水。
而科蓝在2010年前一直采用“临时工”按日计酬方法,2010年工潮发生前夕,薪资标准为2万克瓦查(约合26元人民币)/日,且不遵守8小时工作制的要求,而是将加班当作家常便饭,最终导致2010年工潮爆发。工潮事件解决后,矿方提高了矿工工资,并将日薪改为月薪,规定每月4日发薪,暂时缓解了劳资矛盾。
去年11月,新上台的赞比亚爱国阵线(AP)政府推动《劳动法》修改,规定了220美元/月的法定最低月薪标准,当地工会催促科蓝方面照办,按照激烈反对中资进入“矿带”的赞比亚人权组织赞比亚资源企业人权中心(BHRRC)说法,矿方始终推诿拖延,今年7月,赞比亚劳工与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上述最低月薪标准,并将于8月生效,当地工会再与矿方沟通,但始终不得要领,8月4日是发薪日,矿工发现领到的薪水仍是“旧标”,怨气随即迸发,最终导致骚乱和伤亡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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