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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 7 月 31 日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 知了各位董事。依据《公司法》、《吉林华微电子(600360)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 8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吉林 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 议:
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晓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韩毅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另有任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赵东军先生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王 晓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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