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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长沙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正式推出《长沙市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社会管理法治化”目标并给出实施纲要,长沙的举措在国内尚属首次。
不同于一些地方政府将“社会管理”简单等同于“维稳”,结果陷入越维越不稳的“维稳怪圈”。长沙希望以“社会管理法治化”趟出一条新路来。2011年上半年,长沙着手《长沙市社会管理法治化实施纲要》的起草工作,并于7月提交第三届“法治政府·南岳论坛”进行讨论,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获得专家一致好评。由于《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明确提出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作为湖南省会,长沙市“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提法令人关注。
《纲要》提出长沙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用法治的思维、方法和手段,初步建立切合长沙实际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机制。将着力于推进:社会管理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管理、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虚拟社会管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社会纠纷防范化解法治化共计十大重点领域的法制化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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