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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3-12-12 09: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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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通过立法明确规定有审查或者审批预算议程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当自下而上逐级提前召开,保证上级政府汇编预算所需时间,提交经过本级人大审批通过的本级预算和本级总决算,从根本上解决“代编预算“的问题。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目的,是统一控制和调度国库资金,是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控制,对财政资金使用中不规 范的行为予以防范,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为高效实施财政政策和管理提供资金保障和制度保证。今后要在中央各部门深化实施此项改革的预算单位级次,逐步向各部门二、三级预算单位延伸,地方各级财政也要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并积极推进和规范县级改革,在不断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基础上,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范围,逐步将所有预算外资金纳入改革范围,建立规范的支付管理工作程序,实行中央对地方专项 转移支付的直接支付改革试点,减少财政授权支付,逐步将供货商信息纳入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规范的收缴管理工作程序。对中央部门和单位全面实行非税 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地方也将按照这一要求跟进,并逐步扩大到税收收入,实现财政部门对收入的全过程监控和即时信息共享。
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面,要进一步在全国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中全面推行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将工程、专业服务、会议以及中央补助地方专款的使用 (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的完全分离,进一步发挥财政预算和支付对依法采购的促进作用,没有预算不得采购,未依法采 购不予拨款。要健全政府采购的法规制度,完善公开招标、竞标等方式,加强规范化管理,努力杜绝扭曲与作弊,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注重政府采购的政策功 能,制定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国货认定标准,并分行业或产品制定出具体认定办法,为采购活动提供依据,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购买国货、支持中小企业、 促进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导向和调控作用。
在转移支付的方面,要继续完善和规范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新增财力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提高各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地区之间协调发展。通过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使用、绩效评价全过程的监管制 度,遏制挤占、挪用、低效等违规行为,确保专项转移支付所体现的政策导向目标得到切实贯彻,提高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省以下财政体制和转移 支付制度改革方面,中央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地方自我发展和强化收入征管的积极性,引导省级政府主动承担调节辖区内纵向和横向财力分布的责任,加大对 基层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和公正性,积极推动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改革试点,省级财政在体制补助、税收返还、转移 支付、财政结算、专项补助、资金调度等方面直接核定并监管到县,减少财政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率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转移支付制度的改进完善与县和乡镇财 政体制改革有内在的关联,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很小的乡镇,可试行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其财政收支的办法,中西部一般乡镇取消农业税的收入来源也已不 大,可实行"乡财县管" 方式,在保持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情况下,采取"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管理模式。总体而言,实行自 上而下的转移支付将成为乡镇公共事务运转更为重要的支撑财力。
最后,财政监督作为整个预算管理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需大力加强。现在财政内部监督机构对预算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甚至一些地方财政内部监督机构形同虚设。需要进一步赋予财政内部监督机构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努力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全过程 的财政监督检查新机制,切实维护正常的财政管理秩序,此外,应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财政监督工作程序,严格规范财政监督检查行为,不断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效 率。这也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管理的法制化建设以及严格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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