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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大学生在毕业三年内发生离职的现象具有普遍性。在已就业的2010届、2011届全国大学毕业生中,平均有38%在毕业半年内发生过离职,其中本科生平均有27%,高职高专生有48%。
离职类型一般分为主动离职、被雇主解职和两者均有三类情形。调查显示,离职中主动提出“分手”的98%是大学生,而不是雇主。继续从事一份工作的成本太高或者预期回报太低,都会导致大学生做出离职的决定。从麦可思数据来看,这种成本或者回报既可以是物质上的,例如有21%的2011届大学毕业生半年内主动离职的主要原因是“薪资福利偏低”;也可以是心理上的,例如有30%的主动离职主要原因是“个人发展空间不够”。进一步分析认为,心理原因在离职决定中的作用更为重要,而且也更复杂。
大学毕业生“跳早族”的增多,反映了当下的一个现实:大学毕业生与雇主之间的关系更像“谈恋爱”,而不是“结婚”。因此,在择业过程中,除了能力、薪资这样的硬指标,大学生与雇主双方更要考虑其他方面的匹配,包括职业安全感、服务精神、工作要求的心理承受力等。同时,也需要引导当代大学生应该去发现除了离职之外其他提升自我、拓宽个人发展空间的途径,包括在原单位转换不同职业或部门、承担更重要的技术任务或管理工作、获得晋升所需要的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积累职场经验与人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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