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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认识方面的问题。市场参与者对于市场风险,存在几种错误认识,即认为市场无风险,或认为市场有风险但有政府隐性担保,或寄希望于找救命稻草。
其次,是评级方面的问题。评级行业服务质量的高低事关投资者利益,行业的发展关系到债券市场发展的大局,对促进市场公开透明、保护投资者具有重要作用。但我国评级行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还不高,级别竞争时有发生,未能切实起到独立、客观揭示信用风险的作用。该问题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评级等级总体稳定性差,评级上调突出,部分评级与经济实际运行情况背离,缺乏合理调整依据;二是场内场外主体信用评级存在显著差异,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传达了不统一的信号,也会引起“虚高评级”的跨市场传导。
再次,是信用增进方面的问题。近年来,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或低信用等级企业发债,是通过增信机构为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来分担一部分信用风险。但是,投资人对信用增进的认识还有待提高。经过增信的AAA级债券的发行利率与同期限AAA级债券发行利率相比存在不同程度的溢价。这说明市场机构对于信用增进的认识存在分歧,对于增信债券的AAA债项评级未给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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