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2022年CMA考试资料(视频+题库)2022CMA报名条件

2022年CMA报名、考试、查分 免费短信提醒

2022CMA考试大纲题型 

如何开始学习CMA?怎么学习?

CMA管理会计凤夙老师免费入门课来围观啦!
查看: 198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发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7-31 10:26: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对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征缴和分配管理进行了明确。

   办法称,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范围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照统一规范、兼顾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利益的原则,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的地方分享部分中,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

   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是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三级及三级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等统一并入二级分支机构计算。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狂赞狂赞 踩一下踩一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MA备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