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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际上并无可供借鉴的经验,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必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保证这个过程中不走弯路或岔道,关键在于明确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目标。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为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从而保障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能够更好地履行经济管理职能,增强宏观调控能力。我国现行的政府预算制度,目前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国有资本形成的收益性质上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却没有完全纳入预算管理,主要由国有企业自行支配,在财政预算体外循环,没有形成国家的可用财力;二是国有资本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资源,在政府预算中没有得到全面的反映,收入和支出没有建立对应关系,其效益和风险如何?无从得知。通过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解决上述问题,有利于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充分、协调地发挥。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为了有效控制和引导国有资本存量变现和增量的分配和使用,从而规范国家与企业之间的收入分配秩序,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及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据称,截至2005年底,全国12.56万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类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4.26万亿元,国有净资产总额7.03万亿元,当年实现净利润4971亿元。如此大规模的存量调整及增量收入,若无有效的预算控制和引导,就好比脱缰的野马,其投资和消费都对经济社会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使国家丧失了股东的资产收益权,更谈不上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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