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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条例从10月1号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人们关心的三公经费的管理等问题,在条例里有了明确的规定。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而且不能挪用其他预算资金。根据条例,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的,会受到警告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被撤职。此外,根据条例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等工作。
同时,国务院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定期发布政府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条例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一旦违反规定,责任人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分。之前出现的地方政府购买超标豪华车辆的情形,理论上可以从此杜绝。
今年两会,关于禁止公款消费茅台的讨论一度沸沸扬扬,这几天温州市出台的《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更是逐项列举了在公务接待中严禁食用的菜品和酒水。这样的讨论和规定的确可以让三公消费更加透明、更加合理,但是面对纷繁复杂的实际情况,这种一事一议的讨论方式难免挂一漏万。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之后,机关事务将有明确系统的法规依据。这远比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式的做法更加有效,我们可以期待,三公经费的管理,将从此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行政学研究室研究员贠杰来评论这个话题。
贠杰:我认为《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是对以往各地经验和各级政府经验的一种总结,而不是一种新的体系的推出。原来的三公消费的问题在哪儿,主要是在于缺乏统一的长期的和有效的规范,很多地方虽然制定了很具体的、很严格的规定,但是随着领导人的不同以及届期的更换等因素的影响,长期性和有效性就打了折扣。所以,控制三公经费一定要凸显制度的严肃性、有效性,但是不能一事一议因人而宜。
而这次《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推出正是体现了这个原则,所以我们说而且它是在对以往各地的有效的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汇集成了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这样一个行政规章,所以我认为《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推出对以后控制三公消费是一个很好的规范。
应该说制度对接是我们控制三公消费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推出可以说提供了很好的制度平台,它也体现了我们在控制三公消费、机关管理方面的这种规范化和制度化。
贠杰:但是我们只能说这只是在规范政府行为的第一步,因为在这方面政府管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体现了统一性、原则性和宏观性,但是我认为还有一些方面可能需要进一步的深化,比如在特别重点领域还不是那么突出,目前的三公消费的重点领域在哪儿呢?比如它在《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中也规定了奢侈品的问题,奢侈品的消费问题以及公开透明的问题。但是在这些重点问题上,哪些是属于奢侈品,奢侈品的具体的标准在哪。各地方政府对奢侈品的理解是不一样的,这就会对制度的执行可能会留下一定的隐忧。
另外一方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也规定了公开透明的原则,但是这些公开透明只是说政府和政府部门主动的去公开,但是这有一个,公开哪些领域、怎么公开,还没有具体的规范。而且在申请公开也就是政府被动公开的方面也没有做出具体的规范。所以我认为在整个控制三公消费的操作性和有效性方面,实质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即将施行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全面规定了机关事务的很多方面都属于事前管理。条例的实施,是不是意味着对三公消费的管理,事前规范的力度要比以往大得多?
贠杰:《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推出以后,对各级政府以及各地方政府的规范就由原来的事后管理或者事后的处理,转到了事前的管理方面,所以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进步。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以前也并不是没有事前管理的规章制度,但是这些规章制度存在几个问题。
第一,这些规章制度可能缺乏详细的操作性,所以在操作起来可能会存在一定问题。另外一方面是对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它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就是执行的不严格,所以这就影响了整个制度的严肃性,所以我们在把控制三公消费的工作重点由事后管理转到事前管理的时候,还要注意一定在执行方面、它的严格性方面一定要多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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