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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资金运动贯穿于各个职能部门之中,要达到资金长期、均衡、有效地流转和配置的目标,财务战略就必然需要其他职能部门的战略配合,但传统的以职能划分部门的方式导致了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现实中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
1.设立战略协调委员会,为各种职能战略的开发提供指导。该委员会的成员应是来自被协调的各职能部门的代表,这有助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充分沟通,调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促进战略的有效实施。
2.由总经理或由他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来负责各职能战略之间的相互协调。这一方法由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协调,其权威性很强,有助于战略的有效执行,但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没有参与战略的协调,有可能严重挫伤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导致战略管理的官僚化和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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