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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好“一关”,即货币资金的支出关。
常言说,节流等于开源。因此,控制非法和不合理的资金支出,等于带来了等量的资金流人。但如何判定哪些支出合法、合理,而哪些支出有问题、有“嫌疑”呢?关键是看支出程序是否合法、合理。为此,要做到“四审四看”,即:一是审支付申请,看是否有理有据;二是审支付程序,看审批程序、权限是否正确,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三是审支付复核,看复核工作是否到位;四是审支付办理,看是否按审批意见和规定程序、途径办理,出纳人员是否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管住“七个点”。
①管住货币资金的流人点。具体地说,就是要分清钱是从哪儿来的,以什么形式来的,来了多少,还缺多少,没来的钱怎么办。同时,对已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②管住银行开户点。对银行账户的开立、管理等要有具体规定。有些单位以各种理由在同一银行的不同营业网点开立账户,或者同时跨行开户、多头开户、随意开户,甚至将单位公款以职工个人名义私存银行。究其原因,不外乎一是为了防止银行扣款而“改头换面”、“狡兔三窟”;二是搞“小金库”,方便支出。因此,按照有关规定,应及时、定期对银行开户点进行认真清理和检查。
③管住现金盘存点。有些单位的日常现金盘点工作是由现金出纳人员自行完成的,这种做法需要改进,至少应增加其他第三者参与盘点或监盘的内容,保证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④管住银行、客户对账点。一切贪赃枉法行为都喜欢秘密、黑暗,怕见光,怕公开。对账就是公开,就是使双方或多方经济交易事项明朗化。一般而言,单位与银行之间的对账较有规律,按照有关规定,每月至少要核对一次。相比之下,单位与客户之问的对账难度要大得多。一是因为社会信用危机的普遍存在,使得逃债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客户分布天南地北,相隔遥远,比较复杂,客观上增加了对账的难度。因此,应加强与异地和同城单位之间往来款项的核对,确保货币资金支付合理,回收及时、足额。
⑤管住票据及印章保管点。任何单位都应该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薄薄票据,价格千金;小小印章,力重万钧。”因此,各单位要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备查簿登记,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并且备查簿需作会计档案管理。同时,单位必须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严禁由一个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毕竟,制度约束比个人的自觉性更可靠、更有效。
⑥管住督促、检查点。任何人或多或少都可能有些惰性,任何制度也或多或少有些漏洞。因此,加强对与货币资金有关的人员和制度的督促检查很有必要.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⑦管住财会人员的任用点。财会人员要具有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良好素质,还要具备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同时,要建立定期换岗、轮岗制度,防止一个人在财会部门长时期做同一工作。这样既可使财会人员学到新的业务,掌握新的知识,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又使常年不“挪窝”易滋生的懒散习气和小团体势力得以克服和抑制,还可能使一些长期隐蔽的违法犯罪活动因人事变动、新人接手而被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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