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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冯兴元认为,总体上看,保障房中50%以上存在滥用行为是可以相信的,大量的分配计划并不符合分配的标准。
冯兴元指出,为了完成中央政府分配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地方政府普遍将各类住房都算作保障房,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旧城改造等等。“这是符合地方政府利益的行为。中央下达保障房建设任务,但是中央补贴的钱又不够,配套的钱只是一小部分,所以地方政府把各种住房都计算在内,好凑足数目。”
对于单位自建的保障房,冯兴元表示,“企事业单位通过关系以比较低的价格买下土地,自建或者跟政府共建,企事业单位掏钱或者大家共同垫资,外人很难参与这部分保障房的分配。”
冯兴元指出,保障房的问题很大,“政府维持公共租赁住房是最糟糕的一种方式,因为政府要负责管理、维修,还要收费,效率很低。绝大多数住房都可以用市场来解决,完全可以用市场价小户型商品房和市场租金小户型出租房租金补贴来解决保障房问题。”
“实际上只有一小部分人需要租房补贴,而且租的必须是面积很小的住房,否则利益相对收入结构会出现混乱,社会激励机制会出问题,更没用公平可言。”冯兴元强调。
冯兴元指出,房价高企,政府发展保障房,一是要抑制房价,二是要改善政府形象,但政策的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这说明我们的政策设计是有问题的。另外政府建设部门希望这样的工程越多越好,他们好管钱,管理项目,这里存在部门利益。”
冯兴元表示,向出租房的所有者提供租金补贴,政府不承担维护房屋的责任,在解决住房保障问题上最有效率,“但补贴给了出租房的房东,管事的政府官员利益最小,所以在这方面并不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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