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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张经理的困惑:无效考核结果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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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7-13 13:45
标题:
张经理的困惑:无效考核结果很无奈
张经理是一家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部经理。面对即将到来的年底考核,张经理心里有一丝忧虑。因为公司年底绩效考核后,要求各部门确定本部门员工的年度绩效等级,分成“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之后,对不同级别的人员会有相应的奖惩措施,比如:被评为“优秀”的员工年终奖要比其他级别的高,并且被列入公司晋升的候选人名单。而被评为“不合格”的员工,除了年终奖比别人少很多,还面临着失去工作岗位的危险,会被调岗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往年的经验,张经理知道:在年终考核结果出来后,各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的分数往往都集中在75—89分之间,差距很小,因此区分员工的绩效等级就比较困难。所以公司只好采取强制分布的方法,要求各部门按照“优秀20%、合格70%、和不合格10%”的比例来确定员工的年度绩效等级。但各部门的负责人往往都想多报本部门“优秀”的员工,于是纷纷地找公司的高层领导和人力资源部进行“争取”,搞得公司的高层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都很头痛。而对“不合格”的员工,各部门几乎都完不成指标要求。有些部门负责人认为这样做是“残忍的”,自己下不去手;有些部门负责人认为是破坏部门内部的团结;还有的部门负责人认为部门内部的员工都达到了考核标准的要求,不存在“不合格”的员工。想到这里,张经理不禁锁紧了眉头……
张经理面临的困惑,是很多企业人力资源部经理都面临的问题。那么,年底考核后,强制分布到底该不该做?有没有比强制分布更好的方法呢?
强制分布是对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事后的调整,是企业对无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的不得已的做法。有效考核的考核结果应是符合正态分布的,因此能够自然地区分出被考核者的等级。但如果绩效考核后,所有的被考核者的分数都集中在某个分数段,我们就说这个考核是无效的,因为它没有发挥绩效考核最基本的“甄别”作用。就像我们从小到大经历的各种考试一样,如果某场考试的结果是所有考生的分数都集中在某一个分数段,我们就会说这个考试没有区分度,是不正常的现象。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考核结果不符合正态分布”的不正常的现象呢,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
首先,很多企业的绩效考核都没有制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或者制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不合理。没有制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会使得绩效考核失去客观的打分依据,只好凭考核者的主观印象进行打分,而这种打分往往拉不开差距。而不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主要表现在:要么是考核指标或标准过严,员工基本上都完不成目标;要么是考核指标或标准过宽,员工们都能够很容易的完成目标。以上这些情况,都会导致考核的结果不符合正态分布。
其次,很多企业不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对员工绩效信息的收集和记录,导致打分时只能凭考核者的主观印象,而没有客观的打分依据,导致考核的结果不符合正态分布。
第三,很多企业没有建立合理的考核关系,往往盲目地采取270度甚至360度评价,被考核者的上级、同级或下级都参与对被考核者的打分,这样的考核看似“公平”,实际上往往是无效的。由于一些考核者实际上并不了解被考核者的工作业绩情况,因此打分往往都很接近,造成考核结果不能符合正态分布。
第四,虽然很多企业每年都进行绩效考核工作,但企业内部的考核文化还远未形成,很多考核者并不了解绩效考核的真正意义是什么,考核时往往会出于对“面子”、“人情”,甚至是“礼尚往来”的考虑,打分都很接近,使得考核成了“走过场”,丧失了考核本来的意义,考核结果自然是无效的。这一点在一些尚未完成市场转型的国有企业尤为明显。
那么为什么企业一定要通过绩效考核来要区分员工的绩效等级呢?这种区分到底对企业到底有什么重要意义呢?
首先,区分员工的绩效等级,能够使企业的价值分配向真正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员工倾斜,形成企业内部良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业绩的提高。
区分员工的绩效等级,并根据员工的绩效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奖惩措施,“奖优罚劣”,能够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并对其他员工形成良好的示范和牵引作用,使得越来越多的员工愿意为企业多做贡献,而抱着打工或偷懒思想的员工会越来越少。这样,企业就会走进良性循环,企业(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的竞争力会越来越强,在市场上的业绩也会越来越出色,而员工也会从企业的发展中受益,从而实现员工个人发展和企业发展的完美结合。相反,如果没有正确地区分员工的绩效等级,“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时间长了,哪还有员工愿意“干好”和“多干”,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对企业来讲无异于“慢性自杀”,最终的结果往往是企业被市场淘汰和员工面临失业。
第二,区分员工的绩效等级,能够促进在岗员工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有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为了确保每年能够淘汰一定比例不合格员工,后一年的绩效考核标准一定会比前一年的绩效考核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结果是企业对员工的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也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然要求。绩效考核标准的持续提高,会在员工中形成有效的向上牵引力,使得员工不敢懈怠,优秀员工要努力维持自己的业绩领先地位,合格员工要努力向优秀员工看齐,而那些“不思进取、停止不前”的员工迟早会成为被淘汰的对象。这样,企业中绝大多数员工的积极性就会被充分调动,而在岗人员的素质也会随着每年不停地淘汰而越来越高,最终结果是员工队伍的素质越来越高,企业竞争力也会越来越强。
第三,区分员工的绩效等级,能够促进业绩不好的员工及时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改进自己的工作,或找到更适合自己的岗位,这也有利于这些员工的职业发展。
有的管理者认为,给某个员工评为“不合格”是件非常残忍的事情。但 “不合格”的考核结果往往能够促使当事人进行自我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自己不能符合岗位的要求,是自己工作不够努力?还是自己不适合这个岗位?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通过寻找自己业绩不佳的原因,这些员工能够对自己重新进行认识,发现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改进自己的工作,或寻找比现岗位更适合自己的工作。而相反如果管理者隐藏该员工身上存在的问题,只是模糊地告诉其业绩还不错,也没有指出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员工和企业在一段时间内都相安无事。突然有一天,企业的效益不好了(对于这样的企业这是很容易发生的事),裁员的第一刀就挥向这样的员工,那时对这些员工带来的心灵震撼无异于“晴天霹雳”!因为从来都没有人告诉他们身上存在着问题,不适合企业的发展。更可悲的是,往往由于年龄已大,这些员工学习新技能或者重新寻找适合自己的岗位的难度也是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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