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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奥林巴斯案:外审无责 5内审有责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7-5 13:57
标题: 奥林巴斯案:外审无责 5内审有责
     为调查奥林巴斯会计丑闻案而设立的调查专家小组昨日称,5名现在及前任的内部审计师对掩盖投资损失负有责任,先后担任外部审计师的毕马威和安永并无责任。奥林巴斯尚未决定如何对责任人采取后续行动。这5名内审人员引起了84亿日元(约1.09亿美元,6.9亿人民币)的损失。

  专家小组认为前任的常务监事(standing corporate auditor)Minoru Ota 和 Katsuo Komatsu,现任的外部监事(outside corporate auditor)Makoto Shimada 、Yasuo Nakamura以及现任的常务监事Tadao Imai有责。其中Ota 对37亿日元(3.03亿人民币)的损失负责,1990年代的舞弊开始的时候他担任会计部门的负责人。其他4人合计对47亿日元(3.8亿人民币)的损失负责,因为他们忽视了奥林巴斯高管的非法行为。

  毕马威和安永的日本成员所(KPMG Azsa LLC,Ernst Young ShinNihon LLC)分别在2009年前后担任奥林巴斯的外部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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