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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RS10软件材料核算系统与其他子系统的关系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7-5 09:11
标题: RS10软件材料核算系统与其他子系统的关系
系统通过账本与各个仓库的实物账进行对应,如果仓库管理系统规划得当,财务人员将可以很方便的实现材料账与仓库账的对账,即使不能一一对因,也可以采用一本材料账对应多个仓库的方式,降低材料会计的数据核对难度,提高工作效率。

为了保证材料核算系统的应用效果,企业在系统上线后,必须做好相应业务的管理要求,比如:

u 进行材料核算需要企业严格区分自制采购库房,对于委外加工入库(结算加工费方式)的物料,必须入自制库房。

u 当月所有采购仓库的入出库业务已经完成,仓库已经结账。

u 采购员已把当月所有采购发票(采购发票,费用发票)录入应付系统,且财务已经记账。

u 办理转库业务时,物资只能在相同性质的仓库间进行转换。采购库间的物料相互转移,当两个采购库属于一个账本时,材料明细账上的结存差异不会转移,当两个采购库属于不同账本时,材料明细账上的结存差异会跟随物料数量的转移比例进行转移。

u 办理盘库业务时,盘盈(入库)的物料以计划价进入材料明细账。盘亏要以出库的形式从材料明细账上扣除(需带差异)。

u 计划价调整会涉及到库存、应付、材料核算等多方面的数据变化,所以在材料核算系统上线后,不允许直接修改物料定义中计划价,而应该调用计划价调整程序进行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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