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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断强化对孙公司的控制能力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6-30 11:12
标题: 不断强化对孙公司的控制能力
       必须把孙公司切割成成本中心,但正如我们知道的大央企大国企的一个孙公司往往就是一个社会,你有两个选择----要么把他的利润拿走,就必须一并把社会包袱背起来;要么就只能进行一般的协同效应,能和就和。

  必须做一个取舍,没有谁对谁错。

  一定要清楚,第一,一定要切,绝对不能让它是个完整的利润中心,至少把部分产品,部分采购切走,部分营销切走,部分研发切走,部分费用切走,这是第一个切。顶多让它保留一个半利润中心。另外如果它是半利润中心,你核算的时候,一定很清楚,核算到可控的就好,比如说采购定价不由他说,销售由他定,我就可以核这段的利润,可控利润。

  在有些情况下,可能还要做一个痛苦的决断,干脆把这几个产品剥离到新公司里面去,我们控股,几个负责人入点股,把它搞成一个下的公司。

  你们一定要有这种痛下决心的方案。

  比如有些孙公司里面有外快,大家都惦记着捞外快,反而把人心搞乱了,你就干脆把外快都集中到一个公司里面去,把那个公司改制了,让熟悉业务的人去持股,干脆我们给那部分人一个活路。这就是抓大放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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