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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卡德伯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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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6-29 13:21
标题:
卡德伯利报告
卡德伯利报告从财务角度研究公司治理,同时将
内部控制
置于公司治理的框架之下。其实,1985年“公司法”S.221条款就规定,董事对公司保持充分的会计记录负责,为满足上述要求,在现实中董事必须建立公司财务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设计程序使舞弊风险最小化。也就是说,1985年的“公司法”已经对董事确保适当的内部控制制度提出了含蓄的要求。
卡德伯利报告进一步认为,有效的
内部控制
是公司有效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建议董事们应发表一个声明,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详细描述,外部审计师对其声明进行复核(review)和报告,同时规定在董事会认可声明之前,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声明进行复核。该报告还认为,内部审计有助于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审计的日常监督是内部控制的整体组成部分,会计师职业应在以下方面起到领导作用:?(1)开发用以评估有效性的一整套标准;?(2)开发董事会报告形式的具体指南;?(3)开发审计师用以相关审计程序和报告格式的具体指南。
卡德伯利报告在许多方面开创了英国公司治理历史的先河,它明确要求建立审计委员会、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同时将
内部控制
作为公司治理的组成部分。尽管报告尚存在许多局限性,但它所确认的公司治理的许多原则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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