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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赶集网——离婚纠葛牵绊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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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6-29 09:36
标题:
赶集网——离婚纠葛牵绊上市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如果把大难改成“富贵”,这句话似乎对赶集网的创始人杨浩然很适用。
杨浩然与其前妻王宏艳经人介绍相识,于1995年8月8日在安徽登记结婚。随后,杨浩然赴美留学,王宏艳陪同,双双赴美。杨浩然毕业后,在美国一家企业做IT工程师,王宏艳则像许多陪读太太一样,做起了全职太太。
2004年,杨浩然与弟弟杨浩涌开始筹建赶集网。2005年,赶集网上线。经过半年的时间,赶集网就做到了同类网站的北京市场占有率第一。
2007年,王宏艳带着孩子返回国内,杨浩然继续居住在美国。因婚姻出现问题,二人开始分居。2008年,二人在美国加州法院进行离婚诉讼,当年被判决离婚。但判决中未涉及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美国法院财产分割审理过程中,王宏艳提出回中国取证,美国财产分割案陷入停滞。2010年7月15日,经王宏艳在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述离婚判决在中国生效。
在这期间,2010年5月,王宏艳委托律师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就杨浩然转让股权行为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恶意转移财产行为无效”。赶集网的运营公司(全称“北京鑫秀伟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北京市海淀区注册设立,注册资金不到1000万元,股东为杨浩然和其弟弟杨浩涌,二人分别持股50%。2008~2009年间,杨浩然将自己的上述股权转让给杨浩涌。公开资料显示,在过去几年中,赶集网曾先后两次融资,分别获得2000万美元和6000万美元。
在这起案件诉讼过程中,杨浩然又于2010年10月12日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起诉,申请以“结婚时双方未亲自到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为由,要求确认双方婚姻关系无效。杨浩然在起诉书中称:“1995年,经人介绍与被告(王宏艳)认识,原告(杨浩然)为实现出国目的,在原、被告均未到场的情况下,非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安徽长丰县夏店乡为双方出具了结婚证。原告认为,结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登记机关领证。但两人都未在,所以,申请确认婚姻关系无效。”
由于婚姻关系无效案件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股权转让无效纠纷一案的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后,中止了股权转让无效纠纷一案的审理。而双方之间的离婚诉讼至今仍陷入拉锯之中。
无论杨浩然与王宏艳之间的官司结果最终如何,都不能否定一个事实,就是双方拉锯战式的离婚诉讼使有上市计划的赶集网遭受了严重的挫败,不但牵绊了赶集网的上市进程,也使企业本身一蹶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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