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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股指期权与股指期货作为风险管理工具的区别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6-28 13:03
标题: 股指期权与股指期货作为风险管理工具的区别
       1、风险管理功能有差异
  股指期货的价格受到标的指数价格、利率、股利和剩余时间的影响,其中指数方向性变动的影响最大,在风险管理中主要被用于规避方向性的风险。而股指期权则除了上述4类因素影响外,还受到隐含波动率的影响。因此,股指期权不仅能用于规避股指的方向性风险,还能用于管理指数的波动性风险,使投资者能够更加有效率的运用期权构造避险组合。

  2、风险管理效果不同
  股指期货提供了基本的风险管理功能,股指期货交易双方权利义务是对等的,规避了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盈利的空间,而且潜在的盈利与亏损都可能是无限的。由于股指期权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称性,使期权投资者能够锁定风险而保持获得较大收益的空间。对于期权买方而言,最大亏损即支付的权利金,而盈利理论上是无限的;通过买入期权进行风险管理就能实现“既能保值、也能增值”的风险管理目标。

  3、保证金缴纳方式不同
  股指期货交易双方都必须开立保证金账户,严格按照保证金制度缴纳保证金,当行情波动较大时,可能需要追缴保证金,甚至被强制平仓。股指期权只有期权卖方需缴纳保证金,期权买方不承担任何义务,因此不需要缴纳保证金,也不存在保证金追缴的风险。

  4、杠杆效应不同
  杠杆效应是购买衍生金融工具耗费的资金与标的资产价值的比率。由于股指期货的保证金比例是固定的,因此,其最高杠杆效应是固定不变的。但股指期权交易的杠杆效应则不是固定的。股指期权标的资产是不变的,但期权的实值和虚值程度对期权价格有影响,所以股指期权执行价格不同,其杠杆效应是变化的。一般而言,股指期权的虚值程度越高,所需的权利金越低,杠杆效应越高;股指期权的实值程度越高,所需的权利金越高,杠杆效应越低。使用高杠杆效应的股指期权,能以较少的资金对一定规模的标的资产进行套保,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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