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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离风险管理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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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6-25 09:25
标题:
保险离风险管理还有多远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刚刚通过的国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政府管理创新是顺应时代发展需要,完善行政管理方式的一种变革。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要求政府退出微观经济管理领域,由社会承担起经济管理和规范职能。保险作为具有风险管理优势的金融工具,自然成为政府选择管理风险的服务手段。同样,政府和社会的需求也考验着保险业风管管理的能力。
传统的商业保险中,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是狭义的,主要是保险人对经营风险的管控,比如,承保风险、理赔风险、资金运用风险等,保险人处理好集合风险和分散风险的关系,实现利益最大化就可以成为经久不衰的百年老店。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风险也在发生变化,现代保险风险管理要求保险人必须将自身经营风险管理和保险标的风险管理放在同等重要位置,通过对风险的有效预防和控制,动态地监控风险变化,并运用专业技术将风险降至最低。
近年保险理论认为,保险具有三大基本功能,即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辅助社会管理。前两项功能在实践中得到了明显的体现,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则比较含糊。究其原因,有两方面:其一,政府是社会管理的主体,承担着维护社会安全的责任,无论发生什么样的风险和安全问题,政府都要想办法解决,客观上降低了对市场的需求。其二,保险机构不具备管理各类风险的技术和能力,勉强做一些防灾防损工作,难以承担社会风险管理的责任。
近看国内保险
风险管理
情况,以北京为例,近几年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保险人从承保到理赔都是按照一般风险处理,保费进账万事大吉,基本没有防灾防损风险管理,发生灾害事故时也不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灾害扩大,甚至出现过风险发生后必须多方查找保单才知公司承担多大的责任的情况。远观海外保险同行的做法,的确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以美国市场为例,保险人承保后将保户的风险管理放在首位,提供防灾防损技术指导,定时查验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并对标的风险变化进行分析、应对,以使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可以说,在成熟的保险市场从承保环节的风险评估、数据搜集、方案制定,到保险调查、风险安排、财务核算、技术支持以及法律支持等,都体现出保险人的专业性。
中国有句古话叫“十赔九不足” ,说的就是灾前预防的作用大于灾后赔偿的道理。然而,灾害预防是需要专业技术为基础的,即所谓“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 。从我国保险企业发展状况来看,由于规模压力导致的市场无序,使得保险企业专注于价格竞争,造成了“以费用砸市场,向惜赔要效益,保险不保险”的局面。行业对风险管理的最高境界就是研究和控制纯粹风险,忽视可以通过合理有效的管理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和损失程度的保险风险管理优势。虽然,国内保险企业已经开始重视自身经营风险控制,但对保险标的的风险管理远没有提上日程,为政府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服务的意识和能力仍然比较缺乏。据调查,大多数保险企业基本不做风险管理,有的连防灾防损工作也鲜有开展,防灾防损资金被挪作他用,低技术含量的规模增长不仅造成风险的加大,而且难以培养专业人才,更谈不上运用保险服务社会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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