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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而合理的尽职调查是LP选择PE基金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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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6-25 08:57
标题:
科学而合理的尽职调查是LP选择PE基金的唯一方法
私募股权基金作为一种企业形态,它的好与坏依赖于其各方面的信息,而发现、收集、整理和分析这些信息,进而得到相关结论的过程,就是尽职调查。科学而合理的尽职调查是LP选择PE基金的唯一方法,也是LP控制和减小PE投资风险,实现收益最大化的唯一途径。
由于PE基金的核心在于人,为此对于PE基金团队的考察,则成为PE基金尽职调查的核心所在。一般而言,对于团队的尽职调查包括以下方面:
其一:团队的稳定性。主要包括:核心人员流动性、核心人员一起工作时间的长短、核心人员的利益分配方法以及PE基金的决策机制。
其二:团队的人员素质。主要包括:教育背景、职业发展、以往工作经历与投资业绩;个人诚信情况、道德品质;核心成员是否具有曾经在一个完整投资周期内管理某只基金的经历。
其三:团队的治理结构。主要包括:PE基金投资项目时的团队配比情况与操作方式,即当同一GP团队同时募集和管理多个基金时,基金团队在不同项目间的配比情况;GP团队的规模与所管理基金的匹配性,即是否存在同一GP团队管理基金数量过多的情况;GP团队的工作专一性,即是否在从事PE投资之外还有其他职务或业务;GP团队的本地化程度,即对所投资区域的熟悉程度以及与当地政府和其他社会主体的关系。
其四:团队的投资效率。主要包括:GP团队对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的执行能力以及从尽职调查到作出投资决策的时间跨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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