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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出台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5-24 11:02
标题: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出台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点评:按照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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