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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险资投资渠道拓宽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6-14 13:05
标题: 险资投资渠道拓宽
       在保监会拓宽保险资管边界的同时,也赋予其“十八般武艺”,不动产和股权投资、股指期货、融资融券、无担保债券、境外投资、衍生品等投资渠道将向保险资金全面开放。

  中国证券报此前已报道险资在无担保债券、股指期货、基建债权等领域的创新政策。在衍生品领域,险资未来可以参与境内、境外金融衍生品交易,但仅限于对冲风险,不得用于投资,具体包括对冲或规避现有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信用或流动性风险;对冲已确定在未来三个月内拟买入或卖出资产的市场风险,或锁定其未来交易价格;对冲或规避特定资产和负债组合以及公司整体的各种风险。

  在融资融券领域,保险公司未来可参与的具体品种包括存单质押融资、债券回购、证券转融通、账户间融资这四类。

  在不动产和股权投资领域,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权范围拟增加“现代农业产业经营的重点龙头企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核准的能源、资源企业的股权”;间接投资股权形式明确为可投资农业发展基金、养老产业基金和保障房基金。与此同时,投资比例也相应上调,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的比例分别由不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4%上调至10%、8%,但两项合计不得高于10%。

  在境外投资领域,保险资金可投资的品种有望拓展为货币市场类、固定收益类、权益类、不动产类产品,以及以这些基础资产为标的的投资基金,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投资国家和地区包括25个发达市场和20个新兴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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