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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相互牵制原则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6-13 13:58
标题: 相互牵制原则
  相互牵制原则主要指一项完整的经济业务活动,必须分配给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位分别完成。即在横向关系上,至少要由彼此独立的两个部门或人员办理以使该部门或人员的工作接受另一个部门或人员的检查和制约;在纵向关系上,至少要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和环节,以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其理论根据是在相互牵制的关系下,几个人发生同一错弊而不被发现的概率,是每个人发生该项错弊的概率的连乘积,因而将降低误差率。需要分离的职责,主要是:授权、执行、记录、保管、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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