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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坚持配套、协调原则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6-13 10:20
标题: 坚持配套、协调原则
     所谓管理,就是企业通过组织活动把企业的各项战略目标进行分解、计划、执行、检核与修正的一系列的行为过程,也即我们经常所说的PDCA管理流程循环。这个管理流程在中小型企业同样适用。只不过中小型企业在选用企业管理模式时,要坚持配套、协调原则。这里所指的配套,就是企业管理模式的推出,要与企业的发展阶段相呼应,相般配。比如设立企业的组织体系、组织流程等战略构架时,要充分结合企业的运营实际,即要建立相对完善的职能部门,又要避免人浮于事,虚岗过多等现象,在充分考虑运营成本的前提下,尽量体现人尽其用,物尽其材。

     这里所说的协调,就是管理工具及其手段的运用,要与企业的管理水平、管理平台、管理力度相适应。比如,有的中小型企业,在自己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的情况下,就照搬一些大企业的种种做法:发放大量的工作表单、进行近似苛刻的过程考核、制定“汗牛充栋”式的管理规定,结果呢,由于没有专业化的控制与督导流程,过分拔高考核目标,最终不仅使大量表格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过分的考核造成大量的人员流失,而且也使企业的管理制度失去效力而不得不束之高阁,真是浪费了金钱,却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因此,中小型企业的管理必须讲究协调性、适用性。管理手段与管理工具只有对应了企业的发展水准,其效用才能最大化,才能使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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