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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施行绩效管理应该加工资薪资调整属于薪资管理的范围 [打印本页]

作者: 管理会计    时间: 2012-6-12 10:50
标题: 施行绩效管理应该加工资薪资调整属于薪资管理的范围
      虽然绩效管理与薪资管理联络严密,绩效管理的考核后果也正常情况先用于对薪资实行考核发放,好像否应该添加职工全体的薪酬程度,与能否施行绩效管理并无间接联络。

  对行政事业单位来,员工的薪酬发放规范正常情况由政府确定。工资添加局部,由财政埋单。所以,行政事业员工"加工资",等于添加了员工的年度薪资支出。

  而对公司特别是国有垄断公司,状况就不一样了。以国有电力零碎为例,职工的总体薪酬程度由可运用的工资基金(正常情况含基数工资、效益工资、各项单项奖金、累计工资基金结余等)和国度的微观工资总额调控政策所决议,正常情况状况下,某一公司年度内可运用的工资基金是确定的,假如职工正常的工资表上的工资添加,其他工资支出局部就相应增加――"加工资"并不意味着添加年度工资支出。

  虽然施行绩效管理与添加职工全体的薪酬程度无间接联络。但为了便于推行绩效管理,公司正常情况会对职工的薪酬构造作适当调整,如增加固定薪酬局部,添加考核浮动局部,同时经过增量调整不同类别或层次职工的分配构造,使职工看起来都"加工资"了,一直而发生以上曲解。

  假如经过施行绩效管理,进步了公司效益,工资基金来源添加了,职工的全体工资支出程度将会得以进步,但这完全是施行绩效管理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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