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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审计账外账—发现疑点,初露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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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堂里的猫
时间:
2013-11-21 10:43
标题:
审计账外账—发现疑点,初露端倪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办、国办《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受烟台市福山区委组织部委托,烟台市福山区审计局对烟台市福山区**局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二、审计过程
2008年5月,烟台市福山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法定代表人2005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对其下属单位进行延伸审计。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过对审前调查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和线索进行综合分析,并通过突击盘点现金的方法,发现隐匿5套账的会计资料以及大量使用不合规票据的问题,又通过对查出5套账资料的审查以及对票据的详查,发现使用财政明令停用的烟台市统一收款收据、烟台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以及在市场上购买的普通收款票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各种款项115万元。最终通过审计,审计组摸清了家底,查处了违纪问题,并提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的审计建议。
(一)发现疑点,初露端倪。
在审前调查中,有关人员在介绍单位基本情况时,称在审计时限内,共设有两套账,由2名财务人员管理,其中出纳、会计各1名。除一套局本身经费账A外,还设有一套核算其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经费账B,并且两套账各设有银行账户一个。除此之外,财务人员未管理其他账目和会计资料,其下属的其他事业单位也未单独设账核算。该局法定代表人对以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出了书面承诺。
按照审计程序,审计组提前三天下达了审计通知书,要求该局在2008年5月7日前将审计有关资料送至审计组。而该局在5月7日下班时,仍未送达资料,经审计组长催促,财务人员声称5月8日送达所有资料。但5月8日,该局只送达了账套B,账套A则在5月9日送达。当时,审计人员产生了疑问,审计组按照程序提前三天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截至日为2007年12月31日,不牵扯到2008年的会计资料,2007年部门决算也早已完成,为什么送资料如此拖拉?
接下来,审计组通过对提供两套账的初步审查,发现两个疑点:
一是审计组在审前调查中,通过查阅以前对**局的审计档案资料,得知该局除设有账套A、B外,还有账套C,并且账面有余额。开始审计人员认为账套C可能在审计时限内合并到账套A或B中,因而未提供,后经过审计,未发现账套A、B合并账套C的迹象。审计组认为该套账未提供,**局隐匿了相关的会计资料。
二是属于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部门,下乡执法情况比较多,按照福山区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可以对下乡执法人员按照规定标准发放补贴,但在账目上未发现与之相适应的为执法人员发放下乡补贴的记录,觉得有悖常理。
(二)严谨细致,积累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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