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送股、不分红”是A股上市公司长治久不愈的顽疾,中国监管机构正努力改变这一现状,试图通过制度鼓励上市公司给投资者现金回报。
早报记者日前获悉,上证所将从多方位推进改革,酝酿修订相关会计处理规则,要求上市公司按股票公允价值对送股进行会计处理。
公允价值是指交易双方认可的、能够变现的实际价值,如有市场报价,公允价值相当于市价。若无市场报价,一般按买方出价确定公允价值,或按同类产品市场报价估算公允价值。
目前,沪深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规则中,并未明确要求送股按公允价值计算,还是票面价值计算,国内上市公司多按照票面价值对送股进行会计处理。目前,A股股票面值均为1元(注:紫金矿业面值为0.1元),而上市公司的股价都高于1元。
会计人士表示,以公允价值作为会计准则进行送股,将大大提高上市公司的送股成本,倒逼上市公司多进行现金分红而非送转股份。
上市公司再融资远超分红
长久以来,A股上市公司更愿通过送转股份来进行分红而非派现。这是因为送转股份不仅分红成本低,且除权后,往往股价还会因“填权效应”上涨。
在证监会近两年陆续发布分红改革措施后,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显示,当年进行分红的公司占比达到了68.87%,其中提出现金分红的公司家数占比67.82%,较2011年的58.96%有所增加。但是现金分红利润占比与2011年相比略微下降,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全体公司净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8.16%,2011年为29.55%。
到了2013年中报,发布分红预案的上市公司缩减至63家,同比锐减五成。略让人欣慰的是从分红方案来看,63家上市公司中共有45家准备用现金分红,占比七成。
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今年上半年,上市公司对圈钱却十分积极。
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共有129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增发,融资总额合计达到2069亿元。与此同时,还有180家上市公司推出了增发预案。
上证所拟推现金分红制度三项改革
上证所总经理黄红元日前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年会时表示,上证所将继续深化公司治理实践,从机制上引导上市公司重视投资者回报。
据悉,上证所下一步将对现金分红制度改革主推三方面工作。包括编制新型红利指数,将分红意愿和分红能力较高的股票纳入指数,开发相关指数产品;其次,推动修订相关会计处理规则,要求公司按股票公允价值对送股进行会计处理,消除送股成本低于现金分红的制度缺陷,支持公司现金分红;另外,研究推动上市公司以合并报表利润作为利润分配来源,帮助公司合理确定利润分配基数。
普华永道一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人士表示,三方面措施共同推进所产生的协同效应,对鼓励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意愿具有强大作用。“其中最大的看点,恐怕是第二条,就是要求上市公司送股的会计处理是按股票公允价值来做的。”
举例来讲,某上市公司目前二级市场股价10元/股,年终分红预案为每10股送10股。按票面价值做会计处理,该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中仅以每股1元的票面价值计算其新增股份,未分配利润减少金额为新增股本数;但若按照公允价值做会计处理,那么未分配利润将减少的金额则是新增股本数×10元/股。其中,1元为新增股本票面价值,9元则为资本公积增加。
简而言之,转变会计处理方式后,上市公司当期利润将会大幅减少。
另外,上证所去年发布政策,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净利润的30%;低于该比例的,应在年报中说明原因。该政策发布后,一些上市公司为了减少派现额,将母公司报表作为30%的对比基数。上证所也将以合并报表规范这一分配基数。
欢迎光临 cma论坛|中国最大的管理会计互动社区!我们关注CMA,关注中国的管理会计发展 (https://bbs.chinacma.org/)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