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了《中国内部审计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及1-29号具体准则同时废止。
近年来,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根据内部审计实务的最新发展变化,多次对内部审计实务框架的机构和内容进行更新和调整,最近的两次调整分别是在2010年和2012年。这些修订和完善充分反映内部审计发展的最新理念,更加重视内部审计在促进组织改善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中发挥作用,以及重视内部审计的价值增值功能等。
随着我国内部审计的转型和发展,内部审计的理念、目标和定位也逐渐由“查错纠弊”向防范风险和增加价值方向转变。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不断创新审计方法,拓展审计领域,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需要加以总结并通过准则予以规定。原来的准则体系存在着逻辑性和系统性的不足,需要对内部审计准则加以修订,进一步提高准则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2012年,为了适应内部审计的最新发展,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准则在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升内部审计质量方面的作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对2003年以来发布的内部审计准则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
此次修订将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为作业类、业务类和管理类三大类。在分类的基础上,对准则体系采用四位数编码进行编号,借鉴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经验,体现准则体系的系统性和准则之间的逻辑关系,为准则的未来发展预留了空间。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由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20个具体准则、5个实务指南构成。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绩效审计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准则为此次重点修订的准则。同时对审计计划、审计通知书等准则的部分内容和表述做出了修订,对其他准则的文字表述进行了统一和完善。
实务指南未纳入此次修订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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